为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专业化服务水平,结合实际需求,拟采用劳务派遣形式招聘1名工作人员,定向招聘派遣至团省委,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此次招聘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由海南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机关本级财务工作人员1名。
四、招聘方式和开考比例
采取面试、岗前试用等方式进行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
五、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35周岁以下,具备2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
4.学历、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初级会计职称以上,熟悉政府会计制度及财政相关管理规定的优先考虑。
5.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管理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具备团队协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强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六、薪酬待遇 工资面议
七、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本次招聘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的方式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228108358@qq.com抄送hizhenxing@126.com。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招聘报名表(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学位)证书;
(5)初级会计职称以上证书;
(6)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2.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报名者的工作经历及专业技术条件、学历和年龄条件以及政治审查。
3.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聘用。
4.岗前试用。进入面试人员采用借用、劳务等方式进行为期1个月(不含试用期)岗前试用,主要是对财务专业技能运用及职业道德素养的试用。
5.考核。由劳务派遣公司联合用人单位对岗前试用期工作能力、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7.聘用。根据考察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书记会审议通过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团省委办公室辅助报账员开展财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