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文昌市委组织学习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规定》

市县动态> 文昌 发布日期:2009-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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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日,团文昌市委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大家人手一份,逐条认真解读,深刻领会。会后,将《暂行规定》印发给其他同志,并认真组织了集中学习。
   通过学习讨论,大家进一步掌握了《暂行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及深刻内涵,一致认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要切实增强压力感、责任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认真做好团建工作,加强促进青年就业创业项目推进,确保文昌市共青团工作又好又快地持续发展。
   通过学习,大家统一了思想,形成了新的共识,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把《暂行规定》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三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解决文昌共青团工作发展中存在的新问题;二是要把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与转变工作理念、转变服务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共青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三是要把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与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责任考评体系有机统一起来,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责任考评的新方法,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与管理;四是要把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与改进领导作风、加强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实践中积极维护文昌共青团的良好形象;五是要把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与提升干部素质有机结合起来,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激励保障与监督约束并重的管理机制,大力促进文昌共青团队伍建设。

(团文昌市委供稿)

 

编辑:文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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