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大连6月14日电(记者 刘洪侠)6月12日至13日,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联合召开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陆昊出席会议并讲话。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央领导同志要求从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要明确责任、大力协同,综合防治,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使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得到明显好转。同时,就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明确指出当前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最具挑战的也最紧迫的是如何加强对青少年的服务和管理,这是未来希望所在。要继续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积极探索创新,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任务逐一落到实处,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会议听取了部分试点城市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的交流发言,并就如何破解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以及深化和推广试点工 作经验成果进行了研讨。会议认为,自2010年10月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地针对各类青少年群体中的突出矛盾采取了有效措施,工作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形成了信息汇总和动态监测机制、引入专门力量的教育矫治工作机制、组织正面力量的接触联系工作机制和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关爱帮扶工作机制等新的重要的工作机制,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点上的经验有了不同程度面上的推广,为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的全面推开夯实了基础。
会议强调,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服务管理要特别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针对性问题,要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向犯罪转化的核心问题,进一步控制住青少年的严重不良行为。二是科学性问题,要高度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产生的重要成果,强调专家组与第一线工作机构的深入合作和研究。三是专业性问题,要善于在试点中引入各部门的专业力量开展工作。四是普遍性问题,要在试点过程中对本领域的普遍性问题做研究,要增强工作对象覆盖面,体现经验普遍性。
会议指出,试点城市和中央综治委预防专项组要各有侧重,共同做好下一阶段试点工作。试点城市要通过实践体会进一步完善和修正工作目标定位,提出意见,要围绕目标定位触及它的本质性问题,要结合中期评估进一步克服工作中存在的明显不足,要在做好专项试点的同时落实好预防工作的整体性安排,要高度重视基层一线的重要作用培育好基层工作力量。预防专项组办公室要在充分听取意见基础上尽快梳理好各类试点工作目标定位,要梳理出包括预防犯罪关键环节和实现工作定位的实质性问题在内的工作路线图,要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研究,要注意加强工作机制的设计,要研究涉及政策、法规和新增工作力量、工作条件方面的问题,来为下一步的试点经验推广做基本分析。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真正从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深刻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把这方面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各级综治组织要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提高调查研究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促进立法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齐抓共管,推动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工作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扶、矫治、管理,推动社区发挥更大作用,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重点协调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上学和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保障等问题,促进相关保障措施的落实,推动保护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的贯彻实施。要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突出的地区,要严格落实挂牌整治,限期抓好整改。要加强考核评价,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长期高发、整治无效的地区,坚决依法实行“一票否决权”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主任汪鸿雁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的预防专项组司局级联络员和试点工作指导专家,以及各省(区、市)和试点城市的综治办、团委负责同志等共17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