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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取得阶段性丰硕成果

当前栏目:团中央阅读量:发布日期:201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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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中国共青团网6月21日讯(记者 刘哲)“将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与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战略部署相结合,进行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既富有创新精神,也凸显时代特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6月16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成果座谈会上如是说。张苏军就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提出三点希望: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精神,用中央精神指导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理论与实践;要坚持立足我国国情开展研究,使研究成果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符合现实需要;要紧紧围绕现实问题进行研究,切实增强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汪鸿雁主持了座谈会,她强调,要深化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研究,提升青少年犯罪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和重大实践问题的研究,发挥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各自的优势,促进理论和实践更加紧密地结合,加强对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的研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制与社会环境。

  这次座谈会由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和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联合举办。来自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有关部门,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以及部分媒体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了本次座谈。与会者围绕“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与社会管理创新”,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和工作实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犯罪预防管理和服务”、“网络与预防青少年犯罪”和“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建设”三个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交流。

  根据主办单位和与会专家的实证调研,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占整个刑事犯罪的比重呈下降态势,未成年犯罪的数量增长势头初步得到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类型相对集中,侵财犯罪、共同犯罪、激情犯罪现象突出。网络沉迷、家庭残缺、以及不良交往等因素相互叠加,是当前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学者呼吁,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高危人群的早期预防,防微杜渐。同时,呼吁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组织框架和制度体系,加大对此项事业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组织理论工作者和实务部门大力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实证研究,努力提高决策和预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与会专家指出,目前我国有4.7亿网民、8.59亿手机用户,博客用户超过2.94亿。截止2009年底,我国10-19岁网民占总网民人数的31.8%,互联网络对未成年人负面影响日益突出。专家建议,要加强对网站内容建设的正面引导,加强对青少年健康上网的引导,加强违法、不良及垃圾信息的监督举报,利用网络技术,从计算机客户端对青少年犯罪加以防范。同时,要借鉴域外经验,规范监管网络游戏软件的开发,培育健康的网络游戏产业,积极推进我国行政、刑事法律关于网络游戏制度的完善。

  专家学者认为,我国目前关于未成年犯罪人保护的立法模式属附属立法模式,与当前的司法实践需求已经不相适应,应当在刑事诉讼法中设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专章。更有学者指出,当前迫切需要以儿童福利理念、机制与政策全面贯彻少年司法始终,建立少年司法与刑事司法并行制度。实践部门在发言中介绍了在未成年犯监管改造和社区矫正领域取得的经验和成果,未成年犯的监管改造、教育培训、心理矫治、社会帮教已全面提升。社区矫正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举措,已在全国逐步展开,并取得良好成绩。

(来源:中国共青团网)
编辑:团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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