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网4月11日讯(记者 祁艳)为发挥好少先队小干部岗位的教育作用,防止不良风气在少先队员中滋生,日前全国少工委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小干部产生工作。 通知明确,由队员担任小干部是少先队组织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实现队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通过正面教育引导,帮助每一名队员正确认识小干部岗位,正确理解小干部的产生方式,积极参与小干部工作。要通过开展“当小干部是为了什么?”、“怎样当好小干部?”等讨论,帮助队员树立当小干部的正确目的,珍视自己的民主权利,拒绝利益诱惑等不良风气影响,抵制各种功利性做法。指导队员遵守小干部产生的规则,明确是非界限,做到“四要”,即:要靠自己;要靠真本领;要讲公平;要遵守程序。要树立小干部的优秀典型,引导和激励队员珍惜伙伴信任,全心全意为队员和集体服务。 通知指出,少先队辅导员是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辅导员的思想认识和行为直接影响着小干部产生过程的规范和公正。广大少先队辅导员要深刻认识小干部产生工作对帮助队员形成正确的组织意识、集体意识、民主意识、规则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等重要思想意识的作用,把握好小干部产生的关键环节和正确方法。在小干部产生过程中,做到“三个不准,一个杜绝”:不准直接指定小干部;不准对小干部提名、选举等施加不公正的影响;不准违反小干部选任的相关程序;特别要坚决杜绝以物质利益干扰选举等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健全小干部产生工作机制。要为每一名队员创造实践锻炼机会,在设置大、中队委员会及小队岗位的基础上,设置更多类型的小干部服务岗位。要坚持民主选举制度,履行“申请、审核、参选、投票”等程序,增设报名承诺、监督评议、任前公示等三项规定。要坚持小干部定期轮换制度。原则上小队、中队干部每届任期为一个学期,大队干部每届任期为一个学年。小干部任职期满后,要由中队、大队辅导员及时组织换届选举,新一届候选人应在未担任过相应职务的队员中产生。 通知要求,各级少工委要争取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视和支持,将小干部产生工作纳入辅导员和少先队整体工作考核。要加强过程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的辅导员取消当年参评少先队奖项资格。各级少工委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工作原则和纪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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