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代表委员在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面对面活动上的发言摘要

当前栏目: 团中央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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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郗杰英委员:

  第一,要努力实现新生代农民工的同工同酬问题。农民工的很多问题和收入直接联系。同工不同酬违背了按劳分配原则,构成了对新生代农民工身份的歧视,容易使他们产生不平等感,对政府和社会产生不满情绪甚至仇视心理,影响他们对城市的认同。实现同工同酬要规范用工制度,提高农民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健全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违反同工同酬原则的法律责任。而且要制定农民工工资晋升制度,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二,实现农民工子女平等的受教育权。农民工子弟学校在师资力量和设施等方面存在差异,教育质量难以保证。家庭教育因家长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也容易受到影响。要促进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社会融入,要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平等的问题,把农民工子女教育纳入城市规划,全面落实保障措施,举办农民工家长学校,使农民工家长掌握家庭教育的理念和方法,提高教育的水平。

  第三,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主要问题是农民工教育培训的主体和责任不明确,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未接受过培训;其次是农民工在教育培训的内容上针对性不强,培训的内容与农民工的就业需求和个人兴趣脱节,缺乏实用性;最后就是教育培训的师资力量薄弱,形式单一,教育质量难以保证。加强农民工的教育培训,要明确教育培训机构,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要发挥共青团、工会、妇联组织的作用,与用工企业进行对口培训、协作,实现就业、考核、服务一体化,要拓展教育培训的模式,整合社会资源。

  第四,要切实维护新生代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就要健全有关法律法规,要专门制定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规范农民工的劳动时间,加大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处罚,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要针对农民工维权的重点领域编发维权手册,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定期到农民工的居住地和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海霞委员:

  农民工这个词体现了中国特有的户籍制度。作为语言工作者,我更欣赏外来务工人员这个词,因为它更具有包容性,更有亲和力。在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过程中,要重视组织建设,尤其是团组织建设。团组织应该发挥组织覆盖普遍的优势,为他们提供服务,让他们感受到关心和温暖。驻外团工委的建设是很好的服务手段,能够让亲情、乡情起到最好的滋润作用,值得提倡和推广。此外,用荣誉感来肯定、引导、激励外来务工青年也是较好的方式。

  王莉代表:

  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的分工不同,从事的行业不同,但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依法享有的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也应该是平等的。希望全社会对新生代农民工多一份关心,多一份尊重,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实现梦想创造条件。同时,也希望新生代农民工要多一份自信,多一份努力,勇敢地去追求梦想。

  孙萍委员:

  近年来,农民工的工作生活状况得到了不断改善,但其弱势地位还没得到根本改变。他们的经济地位低,同时由于他们获取有效信息的能力弱、城市提供的有效信息服务还比较匮乏,他们与生活的社会环境之间还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建议要打好“文化牌”,将新生代农民工需要掌握的信息与活泼的文化形式进行结合,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优化环境。要通过演出、展览和办专门的学习班等方式,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更有效地掌握必备信息和城市文化常识;要重视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技术对于改变信息不对称现状的作用,建立有公信力的信息源,帮助他们通过新的技术平台与社会实现交流互动;要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问题,打破唯经济指标的认识,建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加强心理疏导,同时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刘红宇委员:

  首先,我感到现在重中之重在于如何让他们有尊严地在城市中生活,为他们提供支持和在制度建设方面做一些工作,比如说岗位培训、就业培训,真正教给他们谋生的技能,培养优秀的蓝领工人甚至成长为优秀的白领职员。其次是子女教育,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地高考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努力。要让他们的子女享受同等质量的教育,要想办法让优秀的教师留在农民工子弟学校任教。

  朱雪芹代表:

  我也是一名农民工。农民工的成长靠的不是同情,不是怜悯,要靠自信。因为我们的出身没办法选择,但是通过我们自己的双手、通过我们自己的努力,在这个城市当中我们能够有自己的一番天地。因为怜悯不可能永久,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持续发展。我要对身边的同志们说,要能够给农民工一个尊重,让他们有尊严地去工作、去生活。其实如果你什么都不能给予他的话,至少你能够给身边的农民工一个微笑,让他们感觉到生活在社会当中,生活在城市当中是受人尊重的,而不是受人家歧视的。

  王俊峰委员:

  一是建议对这个群体架构起有效的组织管理,通过组织的力量给这个群体带来希望,倾听他们的声音,反映他们的心声,让他们建立对组织的归属感,实现正确的引导。二是作为法律人我建议应该通过对农民工的一些基本权益立法工作,使这个群体得到切实的保护。

  杨扬代表:

  建议一是要加强对外来务工青年的教育培训,让他们有更多的就业机会。二是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给外来务工青年应有的理解和尊重,平等对待他们,让他们对城市生活充满信心。

  李玉玲委员:

  职业技能偏低,社会保障缺乏,职业规划欠缺以及迫切的情感诉求都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重要障碍。对此,我建议:一是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这是关心和解决新生代农民工融入社会问题的首要任务。要尽快实施覆盖全体新生代农民工的免费职业教育,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完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可以扶持相关技工学校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免费职业教育,发挥企业和院校结合的作用,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法律与社会知识培训。二是加快廉租房建设。要把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将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政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政策享受范围。三是社会保障覆盖新生代农民工,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维权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意识。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加大农民工维权培训力度。同时,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相关部门可逐步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此外,还要着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薪酬待遇,帮助解决培训及其子女受教育问题,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文化生活和情感归属。

  宋鱼水代表:

  我们应积极履行宪法赋予的平等权,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上生而平等,不歧视、尊重农民工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当你尊重一个人,向一个人微笑时,你所得到的感动和快乐会最多。我建议一是稳步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经济收入,逐步提高他们的经济地位。一定的物质基础是人们生活的基本保障,尊重的背后是实力。因为这个时期,既要让企业更有实力发展,也要让劳动者得到更多的实惠,我们的企业要具备这样的实力还需要一个相当的时期。全社会的氛围既不能完全倒向农民工也不能完全倒向企业,我们应该积极打造全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鼓励合法诉求,探讨复杂问题,形成解决问题的规则,确保农民工独立而有尊严的生活。二是要加强公益性培训岗位的供给。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灵活,稳定性差,大量从事社区服务等行业,一些小的理发店、餐馆很难具备培训条件。对他们的培训可以根据他们的时间需求,提供一些公益培训、农民工公益图书馆、公益讲座等。三是大力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娱乐生活。尽可能恢复室外的篮球场和室外乒乓球等娱乐活动,让他们能够就近就便享受社区文化设施的服务,让精神不再饥渴。四是树立新生代农民工的先进典型,要有好的领头人,用先进典型引导他们勤奋学习,扎实工作。

  俞学文代表:

  首先,要从根本上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的问题,就要从教育培训方面入手。外出务工人员“回流”、农民工就业的“本地化”等都已成常态,新生代农民工学历虽有提升,却意识不到技术的重要性,缺乏培训,没有学习意识,因此依然不具备产业所需要的技能水平。要通过校企合办,密切培训机构与企业的合作,让企业参与学校培训课程的设置,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同时,企业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机会,培养更多的技能型人才,解决“用工荒”和“就业难”的问题。二是要积极引导新生代农民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奋斗精神。要让新生代农民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自己的追求,更为重要的是必须拥有一种精神,一种可以不断鞭策、推动、鼓励自己的精神。可以让更多的优秀典范走进学校,现身说法,用亲身经历去引导他们,树立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三是要大力支持和鼓励优秀人才回农村创业。建议支持和鼓励部分有抱负、有学识的新生代农民工到农村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创办现代农业龙头企业,为农村、农业发展贡献力量。四是积极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过程中子女教育等问题。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水平较高,渴望子女获得平等的教育发展机会。我国教育体制是“分级办学,属地管理”,这使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子女难以享受和城里孩子同等的教育条件。比如在北京,目前非京籍工作者的子女就有40多万没有在京参加高考的权利。孩子的教育问题得不到解决,城市就难以让农民工产生“归属感”,这都需要国家政策和制度给予保障。

  彭雪峰代表:

  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问题,第一是要致力于长效机制建设。 建议把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摆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综合研究,综合施策,从扶持政策、保障制度、工作机制方面全面研究制定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建立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创业、权益维护、社会保障以及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工问题的全面有效解决,促进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第二,继续稳定扩大农民工培训计划。实施农民工国家培训计划,开展多形式的农民工技能培训,逐步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振兴规划对带动农民工就业的促成作用,鼓励扶持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就业、返乡创业,拓宽就业门路,增加就业载体,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创业机会;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的就业劳动市场,特别是要完善农民工就业的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提供服务。 第三,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是一个职业律师,作为一个法律人我特别提出促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约率,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的内容,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上的保障作用。再一个就是要完善农民工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建立工资、保险、福利三位一体的农民工劳动报酬结构,让农民工合理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第四,建立健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子女教育问题上,要整合区域公办学校的资源,探索建立就地入学的管理服务机制和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补偿机制,为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提供制度性的保障。

  王伟斌委员:

  一是要在新生代农民工最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子女教育、住房改善、社会保障、户籍改革和城市公共服务建设等方面,制定专项规划,落实专项资金。二是进一步完善立法和政策,为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问题创造法制环境和制度保障,畅通所有外来打工者的利益诉求渠道。同时,也倡议所有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合同法》所规定的相关条款,提供应有的用工保障,共同维护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谢军委员:

  建议给农民工应有的尊重和平等的人格,这种尊重可以体现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在工作生活中要多做一些关心农民工的事情,一些小事情可以起到积极的大作用,让农民工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尊重。此外要为农民工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和平台,提供与用工单位岗位技能要求紧密相关的技能培训,同时要把农民工岗位工作技能与学历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网络教学和继续教育平台的作用,通过学历教育提升农民工本身的“硬件设施”。

  倪邦文委员:

  第一,制定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将农民工问题纳入其中,通盘考虑。条件成熟时,可制定相关法律。第二,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制定规划,促进培训与就业相衔接。不仅要培训职业技能,还要培训新生代农民工适应城市生活所需要的基本常识和基本素质,使其适应、享受并和城市居民共同建设城市文明。第三,逐步改善新生代农民工住房、子女教育、保险、疾病防控等公共服务。如建设农民工标准化宿舍,安排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就近入学,完善各类保险关系的异地转接机制,做好新生代农民工的疾病防控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第四,积极创造条件,在农民工聚集地加强有关设施建设,使其方便地看电视、看报纸,方便地上网,以满足新生代农民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第五,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党团组织建设,引导激励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党团员在促进就业、维护权益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开辟相关渠道,促进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社区自治,营造理解、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团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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