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网11月16日讯(记者 张晓琳)年初以来,按照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创新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方式的要求,湖北、辽宁、江苏、安徽、广西、江西、广东、四川等地团组织与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合作,积极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促进小额贷款担保方式创新,不断深化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 一是搭建合作平台,明确目标任务。团组织与人民银行分(支)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文件,建立联席会议等制度,合力推动工作。团湖北省委与人行武汉分行出台示范户工作实施意见,合作推进“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培植工程”,提出2010年在3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2011年在所有县域全面推行。团辽宁省委、人行联合下发开展示范户工作的通知,共同成立领导小组,年内创建3000户信用示范户。团江西省委、省农信社合作在全省选择性开展示范户工作,年内计划评选1500户信用示范户。团四川省委、人行成都分行选取10个小额贷款工作基础好的县开展试点,每县评定30户以上信用示范户。广东将示范户工作纳入全省农村青年金融大服务行动,并争取到省财政厅支持专项资金50万元。 二是开展小额贷款知识普及和诚信教育,提高农村青年诚信意识。结合“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各地在推进示范户工作中充分发挥团组织和征信部门的工作优势,以专题培训等方式,深入乡(镇)、村对农村青年开展小额贷款只是和诚信意识教育。团湖北黄冈市委组织金融专家、银行征信部门工作人员成立宣传队,编印金融知识宣传手册,走村进户,深入田间地头讲解宣传小额贷款等金融知识。团辽宁铁岭市委联合人行铁岭支行组织“金融知识进乡村宣讲团”深入乡镇(村),围绕个人信用建设举办了6场专题金融知识讲座,引导农村青年诚信贷款。 三是完善信用评价标准,促进小额贷款发放。各地根据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评价标准,对农村青年开展信用评定,授予不同等级的信用示范户,并以此作为发放信用贷款的重要依据。团广西区委与区农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合作,共同成立区、市、县、村四级评定小组,开展信用示范户评定,并设立社会监督小组和举报电话,对评选活动全程跟踪监督。团江苏省赣榆县委与农村商业银行合作,实行百分制评分模式,分别评定出五个星级的信用示范户,其贷款利率下浮10%-30%,额度上浮10%-30%。团安徽省滁州市委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对信用示范户的授信额度在同等条件下上浮30%-100%;联合邮政储蓄银行出台优惠政策,信用示范户可自主选择最有利的还本付息方式,连续还本付息5个月即可免除一个月利息。湖北邮储银行对青年信用示范户的最高授信额在原有基础上上浮200%,贷款利率在同等条件下优惠10%-15%,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在湖北省罗田县举行的全省信用示范户培植工程启动仪式上,县农行、信用社、邮政储蓄等三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3282万元,现场放贷1505万元。 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对进一步深化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一是为深化团银合作、探索小额贷款担保方式创新、扩大信用贷款发放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二是有效解决了小额贷款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小额贷款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支持。三是降低了小额贷款管理运行成本,提高了金融机构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四是引导农村青年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为基层团组织吸引凝聚普通青年、增强活力提供了支撑。 据悉,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将在总结各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联合央行征信部门及地方团组织和金融机构进行专题研讨,进一步明确示范户工作中各方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边界,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工作;探索研究信用示范户评选和评选结果使用机制,并形成指导面上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继续加强对各省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提炼工作做法和经验,宣传工作典型,推动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在深化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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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共青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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