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网4月23日讯 (记者张婷)4月19日至20日,2010年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在山东济南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书记处有关要求和团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今年的共青团权益工作。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2009年共青团权益工作取得的成绩,重申了做好共青团权益工作的基本原则。会议要求,各级团组织要立足于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根本要求,紧密围绕实现“两个全体青年”的总体目标,按照“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工作思路,紧密结合基层和基层工作,坚持普遍性原则,注重工作创新,准确把握权益工作的长期性、整体性、非活动性和科学性特点,在认真领会全团重大工作思考、部署中谋划和推进权益工作。
会议指出,2010年共青团权益工作要集中力量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全面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总体要求是扩展到县,规范流程,完善制度,继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大力加强活动的规范化建设,探索完善活动的制度化安排。二是全面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措施,高质量地完成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的分析研究和总结,积极探索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措施,推动形成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的制度性安排,通过多种渠道推动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加强闲散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
会议强调,要按照陆昊同志和团中央书记处的要求,以科学的工作方法推进共青团权益工作。要集中精力抓重点,注重在深化“面对面”活动和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工作措施方面狠下功夫。要注重综合协调,善于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立足发挥好“两办”的作用来整合资源和推动工作落实。要注意分层分类,工作部署要注重突出不同层级、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的工作侧重点和工作要求,围绕青少年群体的不同特点,最大限度地发挥不同层级和不同地区的优势。
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玉妹出席会议并致辞。各省级团委分管书记、权益部长,副省级城市团委分管书记参加了会议,山东、辽宁等8个省份作了典型发言。
(来源:中国共青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