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省(区、市)加强村级团组织建设

当前栏目: 团中央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0-03-17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转发
中国共青团网3月15日讯(记者 张晓琳)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0年,北京、辽宁、吉林、江苏、山东、海南、重庆、云南、宁夏等9省(区、市)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积极跟进、采取措施,推动9省(区、市)的省级团委农村工作部门抓住这一有利契机争取政策,同步加强村级团组织建设。

  为指导9省(区、市)团组织同步加强村级团组织建设,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下发了《关于利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契机加强村团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9省(区、市)的省级团委农村工作部门积极与本省(区、市)组织、民政部门协商,争取配套出台加强村团组织建设的政策;采取集中统一换届的形式调整村团组织工作力量;组织和动员农村青年参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时,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同往年已换届省份进行沟通联系,收集各地借助村民委员会集中换届选举加强村级团组织建设的经验做法,在中国农村共青团网上刊发,供9省(区、市)参考借鉴。

  据悉,9省(区、市)团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利用此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契机同步进行村级团组织集中换届作为当前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其中,吉林省、重庆市和海南省等团省(市)委书记做出批示,要求团省委农村工作部门和组织部门按照团中央农村部要求做好此项工作;团吉林省委分管农村工作的书记专门与省委组织部门和省民政厅协调,争取出台配套政策。团辽宁省委和团云南省委已经下发通知,要求村级团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同步换届,并对集中换届的组织设置、选举程序、优先选拔大学生村官、致富能手等青年能人进入村团组织班子以及对换届后的村团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培训等做了统一要求。辽宁强调把符合条件的村级团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选进村“两委”班子、使村“两委”班子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兼任团组织负责人;云南强调村级团组织书记候选人尽量从村“两委”成员中推荐,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优先考虑少数民族青年,同时,还专门明确村级团组织换届经费纳入村两委换届预算。

编辑:团省委


梦大道APP

扫码下载安装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青年筑梦大道

官方订阅号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103.2万粉丝

官方微博

扫码关注

82.9万粉丝 195.3万转推

官方抖音号

一键扫码关注

官方快手号

扫码一键关注

162万粉丝 1.5亿点赞量

官方B站

手机扫码关注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