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9月24日电(记者 周志刚)为深入贯彻落实团十七大关于青少年权益工作的精神要求和安排部署,团中央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部分城市开展“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开展“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工作旨在推动青少年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体系,形成一批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机制制度。既帮助青少年解决成长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又在整体上深化青少年权益工作、拓展维权工作空间,提升团组织履行维权职能的社会形象,实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与党的领导、依法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统一。
通知强调,试点工作要从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有效运转、探索青少年权益个案受理办理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化的维权工作体系、推进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完善青少年权益工作的组织化机制、探索建立青少年权益典型案件和热点事件响应机制、建好用好青少年权益工作网络和新媒体平台、探索建立青少年权益状况监测研究体系及完善青少年权益工作考评机制等层面开展。同时,为使试点工作形成必要的聚焦并科学评估试点成效,结合党中央对共青团重点工作对象的要求,试点城市应着重面向未成年人群体、城市和乡村间流动的农村青年、困难青少年群体等开展试点,通过深化权益保护工作更好地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
通知要求,各省级团委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试点工作,加强研究和部署,指导试点城市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强化督导考核措施。试点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综治预防犯罪考核体系并占一定分值。各试点城市团委要结合工作对象群体最为迫切的需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工作载体和机制,为青少年成长发展提供帮助。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能否有效联系和服务工作对象群体作为检验试点成效的重要标准,不流于形式,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