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深入推进

当前栏目: 团中央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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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青年网北京7月9日电(记者张建伟 周志刚)今年3月“大团委”建设任务完成后,团中央农村部以促进直属团组织工作活跃为重点,从运行机制、工作开展、支持基层等方面继续对各省工作进行安排、指导和督促。各省按照团中央要求,工作不松劲,持续深入推进“大团委”建设。

  加强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工作机制的设计

  完善运行机制。16个省份结合实际,制定了直属团组织运行、联系和管理、乡镇团干部更新调整、直属团组织常态化建设等机制: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宁夏。

  出台工作文件。5个省份及兵团出台系统性加强乡镇团委建设文件,从加强对乡镇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团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乡镇共青团工作的保障等方面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天津、河南、陕西、广东、云南、兵团。

  推进规范化建设。24个省份统一开展直属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组织、人员、阵地、台账、活动等内容: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

  开展结对共建。9个省份部署直属团组织与学校、企业、机关单位等开展结对共建:北京、天津、河北、吉林、安徽、山东、广东、广西、重庆。

  建立培训制度。14个省份及兵团建立了乡镇团委、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定期培训制度,并直接开展了示范性培训: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广东、重庆、陕西、新疆、兵团;其他省份均将对乡镇团委、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河北、内蒙古、江苏、重庆下发文件,要求地市、县团委加强对乡镇团委和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培训。

  安排部署、指导推动直属团组织开展活动

  编发工作手册。各省结合实际,编发了“大团委”工作手册;20个省份编发直属团组织工作菜单: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河北、广东建立直属团组织优秀工作案例库,在团省委网站定期发布。

  开展示范创建工作。18个省份部署开展优秀(活力)团组织创建、工作(项目)竞赛等乡镇团委、直属团组织示范创建活动: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新疆。

  因地制宜开展各种活动。各省围绕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乡村青年文化节、科技文化活动月等,统一部署直属团组织开展了集中活动。如,团湖北省委组织直属团组织开展“青春建功新农村,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1443场、宣传活动552场,通过微博开展“我的最美乡村梦”征集活动,粉丝达26000人。团广西区委部署直属团组织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要求每个直属团组织结对一个村、成立一支志愿者骨干队伍。

  整合资源支持基层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2087个县(市、区)将乡镇团委工作经费纳入2013年度财政预算,占全国总数的73.2%。

  出台经费管理办法。6个省份出台乡镇团委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天津、吉林、江苏、江西、广东、青海。

  整合资源支持基层。17个省份通过直接拨付资金奖励优秀乡镇团委、为乡镇配备电脑设备、联合省直部门出台政策等方式,支持乡镇团委项目和资金:北京、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西藏、陕西、宁夏。

  下一步,团中央农村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团十七大精神,集中开展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和“大团委”建设“回头看”工作,重点查已建组织在不在、干部流失是否及时补充、运行机制是否建立和完善、活动开展如何、经费保障如何,指导、推动各省不等不靠不松劲,持之以恒地抓好农村基层团组织巩固和工作活跃。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加强乡镇团委建设的系统性措施,扩大农村团的工作有效覆盖,提升农村基层团建科学化水平,努力增强农村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编辑:张建伟 来源:中国青年网
编辑:团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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