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示范项目正式启动

当前栏目: 团中央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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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青年网北京4月23日电(记者刘洪侠)4月23日,我国“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示范项目”日前正式启动。该项目由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和共青团中央权益部指导,民政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组织实施。

  “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示范项目”主要是为全国12个城市720名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乞讨青少年和留守儿童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配备专业人生导师,免费提供技能培训,进行困难资助,开展系统的、有针对性地帮扶,帮助他们融入正常社会。12个试点城市分别是北京海淀、陕西宝鸡、甘肃兰州、山东青岛、浙江舟山、宁夏石嘴山、广东东莞、河南洛阳、吉林长春、江西吉安、湖北宜昌和新疆阿克苏。

  据悉,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通过积极努力,连续两年争取到民政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特别是今年,争取到的资金是示范类项目中最多的三个项目之一。2012年的“闲散青少年社会融入示范项目”,成功帮助8个试点城市296名闲散青少年融入正常社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和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社会融入工作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连续两年开展的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扶的示范项目,是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效模式的一次有益的探索,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编辑:陈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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