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 切实发挥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 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当前栏目:团中央阅读量:发布日期:2009-08-25
《中国青年报》北京7月10日电共青团中央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7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团员青年充分认识到乌鲁木齐“7·5”事件有着深刻的政治背景,是一起由境外分裂势力遥控煽动,境内分裂分子组织实施,有预谋、有组织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其目的就是破坏民族团结,挑起民族对立,破坏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要引导团员青年充分认识到,维护和保持新疆社会大局稳定,是当前新疆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要倍加珍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坚持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坚决同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各地党政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维护稳定工作。要切实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本地区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维护稳定工作。要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充分认识到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努力营造各民族和谐友爱、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青联、学联、少先队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族各界青少年的大团结、大联合,不断增强各族各界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情感。新疆各级团组织要坚决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深入农村基层、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把党委和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到团员青年当中。要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的理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辟谣,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被煽动、被蒙蔽的青年,要加强教育管理,协助党委政府,深入细致地开展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宗教政策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做好释疑解惑、凝聚人心、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要旗帜鲜明地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要高度重视和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进行针对性强、有说服力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使广大青年认清这次暴力犯罪事件的真相,把反分裂斗争教育不断引向深入。要广泛宣传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倍加珍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要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力宣传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巨大优越性。要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特别是运用网络、手机等现代传媒手段,在各族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通知要求,要注重发挥基层团组织和团干部的作用。基层团组织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走进青年,深入青年,反映他们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尽力为他们提供有效帮助。广大团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关键时刻经受住考验,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