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北京6月25日电(记者 李立红)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要求,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效组织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方式方法和增强基层组织活力的新途径,提炼近年来团队基层组织建设取得的成果,团中央今天发出通知,决定自2009年6月起,在全国860个团队组织和基层单位开展为期1年的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这是团的十六大后,全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应对新情况、新形势,总结出可推广的一般规律和基本方法。
这次试点的单位既包括企业、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学校等传统工作领域,也涵盖了行业协会、青年自组织、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团中央在通知中强调,试点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一是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充分借助党建工作近年来在基层形成的新格局和新成果,注意在工作空间、工作内容上尽量与党建相融合;争取党组织支持,在新兴领域探索团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创新模式。二是要着眼普遍性,注重在试点工作中紧密结合企业、农村、学校、社区等各类组织的根本功能和任务,以及不同青年群体交流、沟通、联络和聚集方式的新变化,找准并提炼出具有推广价值的普遍性规律。三是要重点研究共青团工作中长期存在、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在试点工作中积极探索干部配备、经费保障、基层组织制度设计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四是要注重把团中央的思考与基层组织的创造相结合,进一步领会和切实运用已经形成共识的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工作原则。五是要敢于破解难点问题,对于青年自组织的联系与合作、网络团建等目前仍需进一步探索的课题,要鼓励试点单位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探索有效的解决途径。
团中央在通知中要求,要明确试点工作职责,团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级团委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并分别直接联系指导若干试点单位,保证试点单位全覆盖。要及时沟通工作动态,各试点单位要和团中央有关部门、各省级团委及时沟通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采取措施等。要注意挖掘典型经验,各试点单位要对试点工作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发现的主要问题做好总结、分析和提炼。
团中央在通知中明确,这次试点工作将按照准备阶段(2009年6月至8月)、第一轮推动阶段(2009年9月至11月)、中期总结评估阶段(2009年12月)、第二轮推动阶段(2010年1月至3月)、总结阶段(2010年4月至5月)五个阶段分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