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成都10月16日电(记者 周志刚)10月13日至14日,2012年全国省级团委办公室主任会议在成都召开。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梳理各地支持基层共青团工作经费的具体举措和做法,特别是落实《共青团中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12〕20号)的具体情况,交流争取财政支持的经验,分析加强督导落实的方式方法。团中央办公厅主任康国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团四川省委书记张彤介绍了有关情况,来自全国各省级团委的办公室主任和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中青联发〔2012〕20号文件的出台,是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团组织工作经费困难的一个制度性探索,对于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办公室系统承担着督导落实、财务管理的重要职能,在推动落实对基层团组织的经费支持、推动落实中青联发〔2012〕20号文件等方面负有重要责任。会议要求,每个省级团委都要争取年内与同级财政部门共同转发中青联发〔2012〕20号文件,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提出比较明确的经费支持标准,必要时还可以研究形成不同层级的财政分担比例,努力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会议强调,省级整体推动非常重要,同时也要注意积极协调督导各地市、县区认真落实中青联发〔2012〕20号文件精神。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围绕各地争取财政支持基层工作经费的情况和经验做了深入的交流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