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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日上午,屯昌县司法局、检察院、残联、教育局及团县委等部门在屯昌县中心市场南门口联合开展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活动主要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酒驾入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宣传资料1800余份,群众咨询解答2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提高了公民的法制意识。
编辑:屯昌
2011年12月2日上午,屯昌县司法局、检察院、残联、教育局及团县委等部门在屯昌县中心市场南门口联合开展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活动主要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酒驾入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宣传资料1800余份,群众咨询解答2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提高了公民的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