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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文体厅、团省委、省关工委《关于海南省聘请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志愿监督员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文化[2009]19号)要求,为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团屯昌县委通过组织宣传动员青年团员参加报名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志愿监督员,现全县已有10名团员报名参加并通过审核,成为屯昌县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志愿监督员。7月10日,在屯昌县老年活动中心会议室,屯昌县文体局、团县委、县关工委以及志愿监督员,共同研究部署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这标志着屯昌县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正式启动,各个志愿监督员真正走上监督岗位。
(团屯昌县委供稿)
编辑:屯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