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节日期间消极腐败易发特点,省纪委省监察厅联合发文要求 元旦春节期间 领导干部要严格廉洁自律 本报海口12月26日讯 (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王洪明 陈浩)2011年元旦、春节将至,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通知指出,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向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节俭意识、廉洁意识和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要针对节日期间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早打招呼、早敲警钟,早发现、早制止。 通知强调,我省今年遭受了历史罕见的暴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繁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在当前具有重要意义。要本着简朴、节约、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坚决整治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要严格财经纪律,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代币购物卡等。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要采取有力措施,巩固和发展今年在全省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的违规违纪收送款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继续狠刹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等腐败风气。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生产生活,切实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各种实际问题。要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的监管,确保各种救济和捐赠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地区和困难群众手中。 通知明确,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通知要求落到实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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