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7月11日讯(记者张期望)为了督促各企事业单位足额发放“高温补贴”,杜绝各单位克扣、降低劳动者高温补贴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权益,从7月12日起,海南省总工会、海南省劳动监察总队将联合南国都市报公布3个“高温投诉热线”。海南省总工会“高温投诉热线”为:12351;省劳动监察总队“高温投诉热线”为:36681119;同时读者也可以拨打本报“高温投诉热线”:66810862。广大读者可以拨打以上电话号码,反映用人单位克扣、降低劳动者高温补贴的行为。接受投诉后,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将及时核实、处理所反映的问题。 高温补贴标准:每人每天10元 7月10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做好应对高温天气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县、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安全度夏。要特别关注重点人群的防暑降温工作,做好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防暑降温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根据2008年8月省人社厅、卫生厅、安监局、总工会、国税局、地税局等六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实行高温津贴的通知要求》,企业在岗职工高温津贴标准为:每年4月至10月,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每人每天10元。由企业向职工发放,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关于企业职工实行高温津贴的通知要求》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含高温津贴;每年4月至10月期间,企业可视高温天气情况,向职工免费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在高温天气期间,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职工的劳动强度和休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劳动部门近期要检查重点查处高温投诉案件 7月11日,记者从省劳动监察总队了解到,劳动监察部门将在近期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的防暑降温工作展开检查,督促各单位自觉落实有关高温补贴政策,同时将及时重点查处一批有关高温投诉案件。为了方便广大劳动者投诉,省劳动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温投诉热线”36681119将安排专人接听,凡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将从快处理。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劳动者在维护自己权益遇到困难时,劳动者可以拨打12351“高温投诉热线”,省总工会将尽最大力量协助劳动者解决困难。为了方便广大读者反映有关“高温补贴”的问题,本报“高温投诉热线”66810862将24小时开通,并对核实的投诉内容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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