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广州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启动

当前栏目: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0-05-04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转发

      琼穗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启动

      定居广州的海南人与从海南转院到广州治疗者可先享政策利好

      本报海口5月3日讯(记者 张期望)记者从海南省社保事业局了解到,从2010年5月1日起,广州、海南两地医保实现互通。广州、海南(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只需在参保地申办海南∕广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到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有关异地就医凭证后,就可以凭证在指定的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记账结算业务,无需垫付医疗费后再回参保地零星报销。两地医保实现互通后,1000多名在广州的海南人将率先享受到这一政策的实惠。

      异地就医直接结账

      据了解,为实现两地参保人异地住院就医的系统记账结算,广州市医保局专门开发了异地参保人住院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并已投入使用,海南(省直)参保人在指定的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可通过该系统直接记账结算。

      目前,海南方面关于广州参保人海南就医的信息系统也在筹备建设当中,年内将建成。目前广州参保人在海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暂时通过延迟结算、手工记账方式操作。医院收取一定额度的预付金(或押金),在异地就医人员出院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参保人返院结算,参保人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自付部分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海南省社保事业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可省“跑路费”千万元

      据省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省直职工医保参保人长期定居广州者有1000多人,每年因在广州看病跑回海南报销发生的医疗费用达一两千万元。新业务将首先直接惠及这部分人群,此外,从海南转院到广州治疗者也能享受政策利好。

      海南参保人在穗看病,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诊疗项目及价格,按广州市的规定执行;统筹基金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公务员补助标准按海南省的规定执行。

      而广州参保人在海南看病,支付标准则按广州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该负责人透露,目前海南正在开展医保全省统筹调研工作,今后不光是省直参保人,省内各市参保人也有望纳入。

      省社保特别提示:这次异地就医结算业务服务对象是在广州市居住、工作一年以上的海南省省本级参保人员。选择异地结算的方式,由于两地政策法规和费用结算方法不同,会造成结算结果的差异。“我们在协议方案中尽量缩小这之间的差异,把待遇差别降低,但仍不能完全消除这种差别。选择本方式结算,即视为认同。”省社保有关人员如是说。

      相关链接

      海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海南省中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解放军第一八七医院等共6家。

      广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肿瘤医院、中山大学眼科中心、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等共10家。

     责任编辑: 陈珊
    编辑:团省委


    梦大道APP

    扫码下载安装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青年筑梦大道

    官方订阅号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103.2万粉丝

    官方微博

    扫码关注

    82.9万粉丝 195.3万转推

    官方抖音号

    一键扫码关注

    官方快手号

    扫码一键关注

    162万粉丝 1.5亿点赞量

    官方B站

    手机扫码关注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