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记者:叶娇)
3月16日,从海南省人社厅获悉,2017年度海南省计划招录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2094名。其中省级机关招录155名,市县及乡镇机关招录1939名。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3月21日8:00时至3月26日16:00时期间,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i.lss.gov.cn),进入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或直接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网址:http://202.100.251.118)进行注册报名。
对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招录政策进行调整
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和《海南省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琼人社发〔2015〕177号)精神,为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切实解决艰苦边远地区“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结合海南省实际,在去年的基础上,对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招录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一是确定为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笔试开考比例由1:3降低为1:2。二是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和“中西部大学生自愿者”四个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增加了定向招录名额,明确定向招录比例不低于年度招录乡镇公务员计划的20%。三是确定为艰苦边远地区乡镇的招录职位,单独划定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
“失信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失信人员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的在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拖欠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到期债务等失信、失范行为的有关人员。
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8部委联合签署的《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第三条第二十七款对失信人员“依法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今年开始,失信人员将不得报考海南省公务员。
失信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网站向社会公布。
公务员录用体检执行新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今年公务员招录执行新的体检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