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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用专项资金引导服务业升级发展

当前栏目:阅读量:发布日期:20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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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既是国家发展的战略需要,也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目标。如何帮扶服务类的企业转型升级,以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新要求?

  省政府1月17日颁布了《海南省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将采用积极的财政杠杆以引导、推进海南现代服务业的升级发展,助推企业发展服务业。今后,我省每年都将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服务业的发展。这对海南现代服务业而言,不仅是一个重大利好,也是一个机遇。17日下午,省财政厅副厅长苗爱国对《海南省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解读。

3000万“大红包”发给服务类企业

  “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引导和推进我省服务业的发展,符合国家和我省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苗爱国说,省政府今年从省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作为用于促进我省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并且今后每年还进行相应的资金安排。

  苗爱国说,部门联动是推进企业发展服务业的重要环节。几个部门将积极当好企业的“贴心人”,加强协作,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帮助企业用准、用好、用活资金。三个厅委根据我省服务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年度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组织项目申报,对项目进行审核,确定拟支持的项目及支项资金安排。

  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凡违反规定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理。省商务厅、省旅游委、省财政厅共同建立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内容。

  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须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包括纳税情况、解决社会就业情况。

贴息、补助、奖励三种方式直补企业

  服务业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奖励三种方式。

  苗爱国说,单个项目获得的资金支持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但省政府确定的项目不受扶持限额限制。当年已经通过海南省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的其他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安排。

  贷款贴息。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投资的,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贴息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每年贴息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无偿资助。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单个项目资金资助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奖励。对贡献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苗爱国介绍,专项资金申报一般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在海南省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海南生态、环保要求;依法在海南省内纳税,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没有税收违规行为,没有欠交税款行为;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正常发放职工工资,按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记者 邓建华)

编辑:海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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