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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选任首批807名过渡期检察官

当前栏目:阅读量:发布日期: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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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日报海口4月14日讯 (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林玥)记者今天从省检察院获悉,继4月2日全省司法体制改革首批检察官员额选任笔试后,我省检察官员额选任考核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4月13日,省检察院召开省院机关全体干警大会,对检察官选任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一周内全省检察机关将完成过渡期首批检察官选任工作。据悉,依照检察官员额,我省将产生首批检察官807名。

  “海南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检察机关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的选任工作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和每一名检察干部的高度重视。”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告诉记者,能否做好过渡期检察官的选任,直接关系到改革能否顺利推进。省检察院党组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从过渡期选任方式的确定、考试的形式和内容,到考核方案的确定,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反复研究、论证、集思广益,力求做到既体现中央改革要求,又符合海南检察实际;既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又确保队伍不乱、工作不受影响;既要确保办案经验丰富、长期兢兢业业成绩突出的老同志留在检察官岗位,又使得一批年轻办案骨干通过改革脱颖而出,检察官选任做到突出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特点,确保队伍稳定,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贾志鸿表示,全省现有1510名检察官(包括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其中1137名通过了资格审查,有975名检察人员参加笔试。根据《海南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渡期检察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检察官选任将通过考试、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成绩占总分数40%,考核成绩占总分数60%。省、分、市院助理检察员进入员额还需经过面试,面试成绩将作为最终确定进入员额的重要依据。

  目前,全省三级检察院正全力进行检察官选任考核工作,全省检察员进入员额的人员4月16日即可确定,省、分、市院助理检察员也将按照应选人员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将最终依照检察官员额产生我省首批807名检察官。

编辑:黄满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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