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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报海口5月12日讯 (记者郭景水)今天,省教育厅发布通知称,2014年我省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并首次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据介绍,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是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承担,面向全国832个贫困县(含我省五指山、临高、琼中、保亭、白沙等5个国家级贫困市县)定向招生。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由本省的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等招生高校承担,实施招收本省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
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考生要求贫困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按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或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入学报到时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移户口,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但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编辑:陈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