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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报讯 (记者侯小健)受省政府委托,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近日分别与18个市县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到2017年底,全省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3年下降5%以上,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
据了解,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内容涉及严格产业环境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整治燃煤小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餐饮业排污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负责人表示,我省将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监督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经省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交由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编辑:陈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