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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近日下达我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14.6亿元,较2012年增加6.45亿元,增长79%。此次奖补资金下达金额主要依据是国家对2012年度全国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开展的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2年度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的通报》,我省获2012年全国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第一名,此次考核是财政部首次对全国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开展综合评价,评价范围涵盖除北京、上海和天津所属的6个地级县外的全国28个省(区、市)的1985个县(县级市、旗)。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重点支出保障程度、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和财政管理水平等三个方面,同时也考虑了各省支出责任划分差异、实际财力差距以及财政供养人员动态控制等情况。
此次综合评价结果是财政部依据各省市所属县综合评价得分计算各省市平均得分,对在全国排名前10名的省(市)和排名前200名的县(旗)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励。
在市县考核方面,我省屯昌、定安、儋州、东方和乐东等5个市县入围全国前200名(相当于我省县级市县的1/3入围),名次为第41、43、47、78和102名。
编辑:黄满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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