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大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力度

当前栏目: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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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保证房屋被征收人的利益和知情权,该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住建部门积极推进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对征收与补偿过程中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减少依申请公开事项数量,对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确保能够及时、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及时明确公开属性,属主动公开的要及时提交到公开渠道。要建立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人员,规范公开渠道,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

  同时各市县要建立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查询制度。将房屋征收的前期程序,法规政策、登记调查情况、补偿标准及方案等内容及时通过公开渠道进行公示,方便被征收群众查询相关信息,确保被征收群众可以全面、准确地了解相关信息。

  此外各市县还要明确公开范围和对象,实行阳光征收。

  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及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并告知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不服的,可申请鉴定的权利,充分保证被征收人的知情权。

  今年年底前,省住建厅将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对各市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抽查。

编辑:黄满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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