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海口8月6日讯 (记者单憬岗 实习生蔡曼良 通讯员张峰)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从今年至2016年底,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的农民达到400万人。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省各地大力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取得了积极成效,对增加农民收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建设成果、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后数年内,我省将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大力推进专业合作组织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着力加强科技服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为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绿色崛起,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提出了到2016年底的发展目标为:力争全省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1000万亩,产值达到400亿元,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的农民达到400万人,对“十二五”农民增收翻番贡献率达30%左右。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提出,根据各市县的自然环境条件和市场经济条件,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发展模式,聚集生产要素,重点培育具有区域化特色产业的十大重点项目:林下种植项目共4种,即林下套种景观大苗和珍贵树种、林下种南药、林下种菌、发展种植油茶项目;林下养殖项目共4种,即林下养鸡、林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林下养畜、林下养蜂;此外还有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林下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