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获批“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当前栏目: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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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日报金江4月24日电(记者陈超 特约记者林旭 通讯员王家专)记者今天从澄迈县政府获悉,该县作为我省唯一代表申报“2012年度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获国家科技部审批通过,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可获国家专项扶持资金,因地制宜地引用科技成果,惠及民生。

  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2011年首次开展创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省内有5市县入选。经过综合评比,澄迈县确立的生态现代化建设县、新型工业县、休闲低碳旅游县和热带高效农业示范基地的“三县一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创建实验区的发展理念高度一致。同时澄迈将创建实验区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保障创建工作的正常运转,在省内率先组织专家编制《澄迈县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2012-2016)》,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

  据悉,我国自1986年开展创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是由原国家科委、原国家体改委和原国家计委等共同推动的一项地方性可持续发展综合示范试点工作,旨在依靠科技进步、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实验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机制和模式,为不同类型地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示范。1998年,“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正式更名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截至目前,全国已在除海南和西藏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131个。

编辑:陈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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