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三亚3月7日电 (记者王红卫)记者今天从三亚市物价局获悉,今年“五一”期间,三亚将对旅游饭店房价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该局已经下发了有关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今年“五一”期间,三亚市旅游饭店各类客房销售价格(含各类手续费、服务费,不含价格调节基金),以2012年“五一”期间客房实际销售价格为基准价格,下降幅度不低于10%。
各旅游饭店在规定的下降幅度范围内,制定具体的客房销售价格。对于转型、扩建或新开业等旅游饭店,由三亚市价格主管部门参照同一区域(地段)相邻相近的档次相当的酒店,核准其2013年“五一”期间客房销售价格。
政府指导价管理时限为:4月29日—5月1日。管理时限结束,政府指导价格管理自行终止。
物价部门要求,各旅游饭店经营者,务必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五一”期间的各类客房的具体销售价格报三亚市物价局核准备案,且必须在4月20日前,在旅游饭店总服务台等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标准客房(除套房及别墅以外的房型)实际销售价格。
三亚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物价部门将在“五一”节前及期间,组织对重点区域的旅游饭店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价格备案、政府指导价及价格公示等行为,将依照《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