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分享转发
海南日报海口1月14日讯 (记者程娇)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通知精神,按照省物价局统一部署,我省各级物价部门于2012年10月至12月,组织36个检查组,检查了我省相关教育收费部门和单位299个(家),共查出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21起,涉及违法所得797.82万元。
省物价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学校存在的乱收费行为包括:自立项目收费,如收取英语听力费,收取试卷费等;超标准收费,如海口、儋州、文昌等市县的6所重点中学都存在违反高中“三限”政策多招择校生并收费。
教育乱收费行为还包括:向高中借读生收费、补课收费、不执行国家关于免收学生学费政策等。此外,还有违规收取信息卡费、餐卡费、体检费、课本费等。
编辑:陈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