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2009年海南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海口召开。省人大副主任、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符兴出席了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符兴同志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的成绩,对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了四点意见:
一是要正确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重点群体明显加大的工作压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艰巨任务、青少年群体出现的新特点等新情况、新问题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继续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二是要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三是要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抓住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四方面狠抓落实,扎实做好今年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不断增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各部门既要明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又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既要突出重点难点,又要抓好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既要立足当前,务求实效,取得阶段性成果,又要着眼长远,努力实现总体目标,共同做好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工作,为建设平安海南、和谐海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副组长、团省委书记孙喆同志代表预防办总结了2008年工作,提出2009年工作设想。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团省委副书记许振凌同志对《关于建设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省综治委副主任、综治办主任林捷,省教育工委副书记麦浪等领导小组成员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林捷主持。
(团省委权益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