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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权益部刘涛部长到海口调研

当前栏目:琼团要讯阅读量:发布日期:201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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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7月7日、8日,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团中央权益部部长刘涛一行前来我省海口市就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2011年7月7日,调研组一行在 副书记盖文启、海口市委常委许云、共青团海口市委书记符明全等陪同下视察了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海口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濂社区帮教点、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听取了上述单位负责人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情况汇报。7月8日,在海口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常委(扩大)会议室,召开了海口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座谈会。会上,海口市综治委预防办、海口市综治办、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检察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司法局、海口市教育局分别结合各自职能就如何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作了工作情况介绍。会上,海口市委副书记张磊、省综治办主任林捷同志也分别进行了发言。

  在调研总结会上,调研组组长刘涛指出,此次调研,他有几点感受:1、海口市党政领导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从组织领导、分工协作、建立方案、建立工作体系等方面对试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和保障,尤其是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下发试点工作方案的做法在全国23个试点城市中还是唯一一个。2、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海口市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在普通教育、工读教育、劳动教养之间如何进行有效的衔接上,在法制教育与义务教育、职业教育衔接上,在法制教育与社区衔接上,在法制教育与就业衔接上做出了一个巧妙科学的探索,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借鉴性。在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上,少年法庭的探索符合中央几部委颁布施行的《进一步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配套措施的若干意见》。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海口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濂社区建立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门档案的做法实现了矫正工作的无缝对接。在社会力量介入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方面,海口市也具有许多典型的工作经验。

  最后,刘涛同志提出了几点建议:1、继续加强教育、帮助、矫正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的力量建设;2、引入社会专业工作力量,借鉴上海市闵行区的社工帮教先进经验;3、加强对不良群体青少年的动态掌握、信息汇总工作,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4、要加快对《进一步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配套措施的若干意见》文件的落实;5、加强经费配套;6、加强研究工作,争取早出经验,早出成果。

编辑:团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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