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海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召开

琼团要讯 发布日期:201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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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4月1日下午三点,海南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在团省委三楼会议室举行。省人大副主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组长符兴,省综治办主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副组长林捷,团省委书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副组长孙喆以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成员单位的代表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省预防领导小组副组长、团省委书记孙喆同志主持。会上,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团省委副书记盖文启同志代表省预防办对2010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了详细总结,并结合《2011年预防办工作要点》部署了2011年的工作。海口市综治办、海口团市委负责人汇报了海口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方案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全体与会人员在听取汇报后,就2011年工作要点和试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热烈讨论。省综治办主任林捷同志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赞成,并充分肯定了10年预防办的工作,对2011年的预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着重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大对该工作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推动工作的落实。最后,省人大副主任符兴同志做了重要讲话。符主任指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关系社会长治久安的稳定工程、关系国家民族长远发展的希望工程、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参与的系统工程、民心工程。在肯定海南省2010工作的同时,符主任强调2011年工作要着重抓好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三个教育;用好青少年维权岗、12355、工作试点、法制中心四个载体;管好不良行为青少年、农村留守青少年、闲散青少年、农民工子女四个容易发生问题的特殊群体;强化互联网媒介、校园周边环境、完善工作机制三个薄弱环节入手,为2011年的工作明确了方向。

  据悉,2010年,省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央、省综治委的总体部署,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创新预防理念,落实目标责任,狠抓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全省预防工作形成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2010年,全省1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率为8.40%,比2009年的9.55%下降1.55个百分点,25周岁以下青少年犯罪率为29.24%,比2009年的34.61%下降5.37个百分点,社会治安环境明显好转。我省2010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获得了中央预防办给予3.89分(满分4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禁毒教育开展有声有色。团省委、省预防办以以文明礼仪导航行动为抓手抓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通过进行文明礼仪知识普及、“六进六十场”文明礼仪知识大巡讲、大学生礼仪形象大赛、文明礼仪知识网上有奖问答等多种创新形式,推动全社会形成学习礼仪知识的良好氛围,全省直接间接参与到文明礼仪导航行动的青少年人数达到60多万人。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2010年法制宣传活动,共举行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50余场,向全省青少年发出《遵法爱岛,健康成长》的倡议书150000多份。组织开展了禁毒志愿者专项行动。组织各级禁毒志愿者1万多人组成宣传队进社区,集中开展了“不让毒品进社区”宣传活动。组织全省100名骨干禁毒志愿者开展了为期2天的禁毒知识专业培训。同时创新禁毒宣传方式,印制了两万份禁毒宣传扑克,以图文并茂和寓教于娱的形式开展禁毒宣传。

  二是综合治理成效突出。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文体厅等部门针对校园周边的不良环境进行整治,一年以来,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1.8万人次,检查网吧9323家次,查处违规网吧305家,其中:责令停业整顿23家、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28家,罚款85.2万元。查处违规网站8家,关闭低俗栏目3个,检查手机市场商铺186家,查处违规手机经营商1家。行政处罚和取缔出版物非法经营点232家(个),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8多万件,其中非法音像制品15万多件、淫秽色情出版物1万多件、非法书报刊及盗版计算机软件近1万册(件),查处案件161宗。使校园周边的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是青少年法制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2010年,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通过在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建立服务站点,开展户外形象广告推广,与海口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合作《1018校园广播》节目,与南国都市报合作开办心理诊室栏目,开展“爱心助考•圆梦大学”系列高考服务公益活动,开展“温暖玉树,阳光行动”心理呵护辅导工作,改版网站等工作,多角度宣传服务台,拓展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台的社会影响力。全年服务台共招募专家志愿者200名,接到来电来访6673次,接受预约来访咨询人员672人次。同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认真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对涉及犯罪未成年人的批捕、起诉、审判等的有关制度。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率先设立了全省首家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犯罪专门审判机构——海口市少年法庭。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努力下,海南省青少年的青少年活动阵地——海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于2011年1月正式开工。省预防办在前期排查摸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指导海口市预防办向中央综治办、中央预防办申请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城市,最终海口市的预防工作得到了中央的肯定,被确定为全国16个试点城市之一。

编辑:团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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