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团省委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团省委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安排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团省委书记、党组书记盖文启同志与机关各部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一一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团省委副书记曾锋、陈屿同志,党组成员罗桦同志出席会议。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机关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一是团省委机关各部室、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具体领导责任,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是机关各部室及下属单位要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与团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有效服务促进中心工作;三是认真抓好本部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无违反党纪政纪的情况发生。
盖文启同志强调,无论是党组成员,还是各部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都要学习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一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四风”问题、“不干事、不担事”为官不为现象,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牢记党的宗旨,关注民生,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三是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形成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行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四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遵守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经常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六进”示范点参观学习,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廉洁自律;五是按照省党建工作会议要求,把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加强党性修养、践行群众路线、树立机关形象、加大作风建设的具体行动。
团省委与各部室及下属单位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责任内容、责任目标和工作落实,明确职责,刚性保障有效推进团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