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积极开展少先队工作

当前栏目: 琼团要讯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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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琼发【2014】10号)精神,切实发挥少先队组织团结、教育、引导少年儿童的核心作用,不断提高我市少先队工作水平,促进我市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团万宁市委高度重视,结合万宁市少先队工作实际,草拟了少先队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征求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少工委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形成方案初稿,并将方案初稿呈送市委常委会议审定后,1月21日以中共万宁市委的名义发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万宁市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如何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作了详细安排部署,明确提出要把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阵地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作为提高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水平的主要任务。《方案》明确要求教育部门要把少先队活动课纳入义务教育课程设置,保证九年义务阶段一年级至八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并以“少先队活动课”这一名称列入课程表;《方案》还明确了要保障少先队工作经费,按照每位少先队员不低于15元的标准将少先队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将市少工委每年不少于10万元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从2015年起执行;《方案》还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待遇,在学校已有编制内进行岗位设置,每所学校设置1名大队辅导员岗位,并按不低于学校中层管理岗位人员职级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市人社、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将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质量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范畴。

  为切实加强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领导,《方案》还成立了万宁市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卓林梅担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黄小平、张云鹏分别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团市委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主任由团市委主要负责人兼任。

  下一步,团市委将下发《方案》到各相关单位,并积极推进《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

  (团市委 吴娇蕾)

编辑: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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