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度省综治委部分成员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检查考核方案>的通知》(琼综治委[2009]52号)和海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海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2009年12月10日,由海南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副书记朱洪武同志任组长,团省委权益部李书平、唐哲,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林芸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谢明道、海南省公安厅王建、海南省综治办兰文胜为组员联合组成的海南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检查调研组对海口市2009年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进行了现场调研。
检查情况汇报会在海口市委4楼会议室举行,海口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了情况汇报会。在情况汇报会上,海口团市委书记符明全就2009年海口市预防办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海口市综治办主任冯少雄、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长蔡军、海口市司法局副局长梁毓和、海口市教育局王长青分别就本单位2009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情况向检查调研组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2010年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设想。从总体上看,2009年海口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海口市各级领导对海口市预防办的工作高度重视;2、海口市预防办致力于机制建设,在无法律支持、无经验、无编制、无经费保障的情况下建设了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建立了30几个法制教育基地,抓起了一批以法制副校长、爱心妈妈、青年法律志愿者、妇女儿童维权站、关工委五老、青年教师组成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队伍;3、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了多项专项工程,以专项工程为载体扎实开展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汇报会上,团省委朱洪武副书记做了重要讲话。他介绍了此次检查的相关背景,指出检查并不是目的,检查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各地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他总体感觉海口预防办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做了新的探索,取得了新的突破。省预防办和海口市预防办下一步要一起就工读学校和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做一项专题调研,争取在工读学校的工作上取得新的突破。朱洪武副书记用“三个极其”和“三个注重”总结了自己的感受。他认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极其重要,是关乎国家和民族未来的一项重要工作;工作极其复杂,需要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工作极其艰巨,不能期望毕其功于一役。他同时认为在工作中要注重成效,不能只注重投入,忽视产出;要注重实效,工作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注重长效,要积极探索出预防办成员单位之间协调沟通、工作分工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他指出,海口市预防办要研究如何在好的基础上把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争取为全省做出表率,创造经验。检查汇报会最后,检查组对海口市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档案资料进行了查阅。
当天下午,检查调研组与海口市团市委一道对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进行了现场调研。调研组首先观看了学员的队列训练,接着到学员教室看望了正在上课的学员,并参观了学员宿舍及教官值班室、食堂等生活、教育、习艺劳动场所。在现场调研会上,法制教育中心制作的专题片《阳光地带》对中心的基本情况和成立以来,力求多方面支持,协同作战,共同搞好对违法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取得的成果作了直观的汇报。中心负责人、市劳教所政委李启雄就中心近期的工作作了专题汇报。朱洪武副书记对中心取得的成绩作了高度评价。他感谢中心为青少年做了一件大好事,并表态:省市两级预防办要从自身条件出发,从志愿者队伍、资源支持等方面对中心的工作进行支持。
(团权益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