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团省委书记盖文启在机关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全省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团省委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与机关各党支部签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全省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省各市县、各部门、各行业要总结经验、深化认识,增强做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自觉性;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发挥社会评价机制对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推动作用;要加强领导、严明纪律,确保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图为:团省委书记盖文启与机关各部室负责人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会议强调,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作风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已列入省委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并确定为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之一。团省委要高度重视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按照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按步有序推进工作落实。要充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根据评价内容,针对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青少年及社会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就团省委2014年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具体举措和工作目标向社会作公开承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主动沟通协调。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要紧紧围绕公开承诺的内容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整改。
会议要求,团省委要以此次评价为契机,认真研究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向社会作公开承诺、兑现承诺及开展自我评价等规定动作。要以此次社会评价工作为动力,把评价工作与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切实提升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水平。
此外,根据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总部署,结合我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实际,团省委制定了《团省委2014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对团省委在作风建设、信息公开、履职尽责、清正廉洁、履行承诺、联系群众等六方面评价内容做出明确要求。同时,为加强对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有力指导,团省委成立了党风政风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盖文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