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5日,由 、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法宣办共同举办的《海南省“学法用法守法,建设美好祖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电视竞赛》复赛在海口市琼苑宾馆大堂三楼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全省共38支代表队(其中市县代表队18支、大专院校代表队14支和中专职业学校代表队6支)参加了比赛。比赛根据市县和学校分成了四个组进行。在比赛中,各个代表队信心饱满,各展才华,充分运用其自身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和迅速敏捷的临场应变能力,在场上展开了激烈的角逐。经过四轮复赛,保亭县代表队、文昌市代表队、白沙县代表队、万宁市代表队、海南省通什农业学校代表队、海南科技职业学院代表队、海口经济学院代表队、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分别在本组出线,成功晋级决赛,决赛将在11月的第二周择期举行。
据了解,此次全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电视竞赛是 、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法宣办根据司法部、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普法办【2009】16号)精神和 、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法宣办《关于印发 <海南省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的通知》(琼法宣办【2009】30号)精神共同主办的。它的成功举办,必将进一步加强对我省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我省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海南省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