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经有关部门推荐,海南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近期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2012年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这一荣誉是国家体育总局为了表彰全国各地在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而设立的重要奖项,这也是我省共青团系统在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方面所获得的为数不多的全国性奖项之一。在今年的全国获奖单位中,也仅有团上海市委、团西藏昌都地委及我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三家共青团系统相关单位获此殊荣。
海南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于2009年3月24日经 批准在海南省民政厅注册登记,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团省委、省文体厅、省民政厅、省体育总会等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积极开展各类旨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公益活动外,重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体育赛事活动。
仅以2012年为例,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多次与海口市健美协会、海口会展中心等单位展开合作,参与承办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如在4月承办了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健美协会主办的“中国等级健身指导员培训班”,共培训等级健身指导员36人(其中国家级2人);8月承办了由省文体厅、东方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海南省欢乐体育进社区(健身展演)活动”;11月分别承办了由省文体厅、省教育厅主办的“2012年海南省阳光体育科学健身校园行暨校园(大学城)体育健身大展演活动”和由省文体厅、团省委、海口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四届中国(海口)国际武术交流大会”;12月承办的“海南省大中学生健身健美锦标赛”,是我省首次举办的大中学生健身健美赛事,共有8所高校96名选手参加了4个项目9个级别(组别)的比赛,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