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团委: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绿化宝岛”行动号召,充分调动广大青年通过绿化家园活动参与海南省青少年“青春绿化宝岛”行动,为实现海南绿色崛起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关于印发 <海南省青少年“青春绿化宝岛”行动计划(2012-2015年)> 和<2012年海南省青少年“青春绿化宝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团联字[2012]9号)精神, 决定开展海南省青少年“青春绿化宝岛”行动——“百镇万户”绿化家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海南省青少年“青春绿化宝岛”行动计划(2012-2015年)>
一、活动主题
聚力青春 绿化宝岛
二、活动时间
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
三、活动内容
以“青春绿化宝岛”行动为统揽,各级团组织,特别是乡镇团组织,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择性开展下列活动内容。绿化家园重点镇应至少完成一个共青团绿化示范村建设,扶持两名林业创业致富青年并组织一支本土林业技术青年志愿服务队。
1.村镇家园绿化建设。推进村镇绿化,重点在绿量不足的村镇,选择“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及“三沿一环”(沿路、沿河、沿海、环村)造林,实施环村林、街道树和庭院绿化,改善居住环境、发展庭院经济。有条件的村镇,可尝试建设公园绿地或休闲绿地,为乡村居民提供可赏、可游的绿地环境。
2.村镇街道绿化建设。重点对镇道、村道两侧实施绿化建设。按照村镇内主、副街道两侧有绿的原则,实施乔、灌、花、草相结合立体绿化,对于“小街、小巷、小院、小路”,要因地制宜,见缝插绿,解决绿量不足的问题。
3.庭院绿化建设。从改善居住环境、发展庭院经济入手,实施庭院绿化美化,栽植果树、利用攀缘植物实施垂直立体绿化。争取林业部门和当地政府支持,提供适宜的庭院经济树种及珍贵乡土树种下乡,以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树种结构、丰富森林景观、提高森林防护功能的号召。
4.观光果园建设。配合林业部门“绿化宝岛”整体规划,选择靠近城市、靠近观光景点、靠近旅游线路和景色秀丽的地方,以种植海南特色果树和珍贵乡土树种为主,打造农业观光果园,为旅客开展种植活动、果实采摘、农家住宿、农家餐饮、乡土民俗、乡村购物和乡土文化娱乐活动等。
5.协调林业部门落实植树造林技术支持,组织一支由本土林业技术人员、林业创业致富带头人等组成的林业技术青年志愿服务队伍,定期定点深入一线做好科学造林指导工作,指导农户加强林木管护,确保林木总体成活率和保存率。
6.林业创业致富青年扶持。扶持本地有林业创业意愿或已进行林业创业并想继续发展的青年,通过苗木支持、技术扶持、创业及农技培训、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指导等,帮助青年实现林业创业致富。
四、实施步骤
“百镇万户”绿化家园活动整体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全省所有乡镇全覆盖(2012年8月至2014年12月),其中2012年实施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2年8月20日前)。各市县在全面开展“百镇万户”绿化家园活动调研及协调工作后,推报本市县绿化家园活动重点乡镇(村)候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4)。每个重点乡镇(村)应在村场成片造林,应至少包含100户农户的造林绿化和2名林业创业致富青年的创业项目,并组织一支本土林业技术青年志愿服务队。同时各市县应认真做好造林土地、苗木协调、宣传发动及造林绿化的各项准备工作。8月中旬,全省将在海口市举行“百镇万户”绿化家园活动启动仪式。
(二)集中创建阶段(2012年8月-12月)。集中组织开展造林绿化攻坚战,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确保圆满完成所有绿化家园活动重点乡镇绿化家园项目和林业创业致富青年的创业项目。各市县应实时做好活动自查工作,并按月填报《“百镇万户”绿化家园活动情况月报表》(详见附件5)。团省委将按照市县团委填报的月报表不定期组织电话回访或实地调研。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月)。团省委将与林业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2012年“百镇万户”绿化家园活动组织开展验收,并进行总结表彰(详见附件6)。
从2013年1月起用两年时间继续推进“百镇万户”绿化家园活动,力争于2014年12月活动覆盖所有乡镇。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完善机制。“百镇万户”绿化家园活动是开展青少年“青春绿化宝岛”活动的重点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当地青少年和社会公众为该项活动贡献力量。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实行任务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各市县要在2012年8月20日前将各市县重点乡镇(村)候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4)报送至团省委工农青年部。
2.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团省委将按每个绿化家园活动重点乡镇5000元的建设标准(含造林建设及组织经费),支持造林绿化。各市县团组织应与林业部门、各重点乡镇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争取配套经费、苗木、技术和管护支持,并严格造林质量,落实绿化责任,提高植树造林成活率,真正建设一批精品示范项目。届时,团省委将联合林业部门,对“百镇万户”绿化家园活动及经费使用情况开展验收。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挖掘、树立全省青少年植树造林的优秀典型。要总结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运用新闻媒体充分进行宣传。各市县要如实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情况、新闻稿、典型材料、照片、视频等资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动态通报各市县植树造林活动情况。
(联系人:饶云聪;联系电话:65330161;电子邮箱:hntwqg@163.com)
附件:1.绿化家园活动重点乡镇(村)申报标准
2.绿化家园活动重点乡镇(村)申报表
3.林业创业致富青年推荐登记表
4.绿化家园活动林业技术志愿服务队登记表
5.“百镇万户”绿化家园活动情况月报表
6.绿化家园活动资金的拨付使用及检查验收标准
201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