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国资委、农垦、地质局、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省生态软件园团委,省直、旅游、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工委,洋浦、西南中沙群岛团工委,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处,省武警、边防、消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
根据团章规定及团中央《关于团海南省委换届有关组织工作的函》(中青书字[2011]24号)精神,经中共海南省委同意,共青团海南省第六次代表大会拟于2012年9月下旬在海口召开。为做好大会筹备工作,现就省第六次团代会代表名额预分和代表候选人人选推荐酝酿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第六次团代会代表名额300名。代表名额分配根据各地团员人数、青年数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名额具体分配祥见附件1)。
二、代表候选人人选构成要具有先进性。代表候选人人选应是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中的优秀分子,应能够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讲政治、顾大局,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敬业勤奋,清正廉洁,在生产和工作中创先争优,取得显著成绩;能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并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团内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代表候选人原则上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各推荐单位要严把政治关、经济关,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在经济等问题上严重违法乱纪的人不能作为代表候选人。
三、代表候选人人选构成要具有广泛性。正式代表的比例构成为:团的专职干部占60%左右;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代表人选应占推荐总数的40%左右;党员不超过70%;25岁以下的人选一般不低于20%;女代表人数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人选所占比例总体不低于15%。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代表,包括团十六大、省第五次团代会以来的各级“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优秀团干、优秀团员、青年岗位能手和红旗团委、红旗团支部(总支)、青年文明号、“五四青年奖章”集体的杰出代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各单位要根据青年流动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新进展,适当提高工人、农民、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适当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农民工驻外团组织和格局创先后乡镇街道团组织负责人代表的比例,在酝酿代表人选时要予以充分考虑。海口、三亚、儋州等市县旅游行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团组织的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20%,其他市县不少于10%。
四、保证省第六次团代会召开之前代表的相对稳定性。代表候选人人选应考虑届时能否出席大会的因素,团的专职干部应考虑其在2012年内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发生变动或不离开团工作岗位的因素。
五、省第六次团代会代表产生流程:
1、代表候选人人选推荐酝酿。由各直属团委,省直、洋浦、西南中沙群岛、旅游、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工委,省军区、省武警、边防、消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组织进行。各单位要发扬民主,从基层团组织开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多数团员提名,经与有关地区、单位党组织协商,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要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考察,着重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各单位在考察工作结束后,要召开团的常委会议(或相应会议),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同级党委审核后,于2012年7月12日前报送团省委组织部。报送材料包括:(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情况报告(包括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酝酿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结构比例说明、拟采用选举方式及差额比例等);(2)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一式五份(附件2)。
2、代表选举。各单位接到同级党委和团省委审查同意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后,相应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召开团的代表大会、团的代表会议或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正式代表。选举代表一般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一是直接差额,二是先差额预选,后等额选举。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20%。团省委机关的代表将委托有关单位选举产生。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基层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开团的代表会议。团的代表会议须按如下要求筹备召开:(1)必须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请示同级党委批准,同时报团省委组织部备案;请示的内容包括: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的规模,会议的主要任务等;(2)团的代表会议的代表,以团的专职干部为主。县级和县级以上基层委员会成员可以作为同级团的代表会议的正式代表,其他代表可以由下一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团员大会、团的委员会或常委扩大会议推选产生;(3)团的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该级团的委员会人数的2倍。
3、报告代表选举结果。各单位请于2012年7月26日前完成选举并报团省委组织部。要报送以下材料:(1)代共青团海南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报告(包括代表人选名单、何时何地召开的哪种会议、用何种选举方式、代表构成要求等情况);(2)《共青团海南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一式五份(附件3);(3)《共青团海南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一式五份(附件4)。
六、团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要求严格、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及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代表构成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团内民主,切实履行团内民主程序。各单位必须按照上述规定进行选举,如发现与选举规定不相符的,团省委将责成其重新选举。在开展此项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团省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65337205。
附件:1.共青团海南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预分表
2.共青团海南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3.共青团海南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4.共青团海南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5.关于填报共青团海南省第六次代表大会相关登记表、名册和报告的说明
员会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