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国资委、农垦、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团委,省直、洋浦、地矿局、旅游团工委,海南军区政治部组织处,省武警、边防、消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各银行团委,团省委各部室及下属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团工作的领导,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强活力”工程深入实施,经团省委书记班子研究,决定成立 基层团组织建设“强活力”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名单
组 长:孙 喆 书记
副组长:盖文启 副书记
朱洪武 副书记
成 员:林崇高 办公室主任
刘利波 组织部长
陈 屿 工农青年部长
牛新文 学校部长
陈儒茂 联络部长
黎伟珠 权益部部长
周 维 宣传部副部长
罗 桦 少年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组织部。
办公室主任:朱洪武(兼)
副主任:刘利波 组织部长
陈 屿 工农青年部长
牛新文 学校部长
成 员:欧海敏 学校部调研员
陈启荣 副调研员
陈德南 宣传部主任科员
饶云聪 工农青年部副主
任科员
陈仕英 组织部副主任科员
吴 浩 工农青年部科员
二、主要职责
1.协调团省委各职能部门和指导各基层团委推进 基层团组织建设“强活力”工程实施。
2.按照“强活力”工程责任书的责任目标和考核项目,对全省“强活力”工程推进情况进行日常指导,对各基层团委进行督导检查。
3.根据责任目标考核情况,对各基层团委完成“强活力”工程情况进行考评并提出奖惩建议。
2011年3月14日
主题词:基层团组织建设 强活力 领导小组 通知
办公室 2011年3月18日印发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