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 基层团组织建设“强活力”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琼团公告 发布日期:201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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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国资委、农垦、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团委,省直、洋浦、地矿局、旅游团工委,海南军区政治部组织处,省武警、边防、消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各银行团委,团省委各部室及下属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团工作的领导,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强活力”工程深入实施,经团省委书记班子研究,决定成立 基层团组织建设“强活力”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名单

  组 长:孙 喆 书记

  副组长:盖文启 副书记

  朱洪武 副书记

  成 员:林崇高 办公室主任

  刘利波 组织部长

  陈 屿 工农青年部长

  牛新文 学校部长

  陈儒茂 联络部长

  黎伟珠 权益部部长

  周 维 宣传部副部长

  罗 桦 少年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组织部。

  办公室主任:朱洪武(兼)

  副主任:刘利波 组织部长

  陈 屿 工农青年部长

  牛新文 学校部长

  成 员:欧海敏 学校部调研员

  陈启荣 副调研员

  陈德南 宣传部主任科员

  饶云聪 工农青年部副主

  任科员

  陈仕英 组织部副主任科员

  吴 浩 工农青年部科员

  二、主要职责

  1.协调团省委各职能部门和指导各基层团委推进 基层团组织建设“强活力”工程实施。

  2.按照“强活力”工程责任书的责任目标和考核项目,对全省“强活力”工程推进情况进行日常指导,对各基层团委进行督导检查。

  3.根据责任目标考核情况,对各基层团委完成“强活力”工程情况进行考评并提出奖惩建议。

  

  2011年3月14日

  主题词:基层团组织建设 强活力 领导小组 通知

   办公室 2011年3月18日印发

  (共印70份)

编辑:团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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