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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补充推报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公示
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和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中青明电〔2023〕7号)要求,经各市县团委、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推荐申报,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考察组现场考察、综合评分等流程,拟补充推报海南和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6个集体参与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命名认定活动,已公示集体不再进行公示。为进一步规范推报工作,现将拟补充推报集体名单公示如下:
1.海南和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临高县临城消防救援站
3.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融消防救援站
4.海南鸿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5.海南博鳌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6.海南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报集体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或来访等方式向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接受监督反映情况电话:0898-65309088
接受来信来访单位: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海南省海口市文明东路66号)
电子邮箱:hntwqfb@163.com
公示期限: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30日
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