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情系国际旅游岛”海南省青少年环境整治大行动的通知

琼团公告 发布日期:20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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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情系国际旅游岛”海南省青少年

环境整治大行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国资委、农垦、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洋浦、地矿团工委,海南军区、武警、边防、消防政治部组织处,各银行团委:

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是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和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实现海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为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积极参与国际旅游岛建设, 决定开展“情系国际旅游岛”海南省青少年环境整治大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省委工青妇工作会议精神,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入手,集中整治影响城乡环境的“脏乱差”现象,从根本上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并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人参与进来,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携手创造整洁、舒适、优美的城乡环境,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发挥青少年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二、活动主题

参与环境大整治 共建国际旅游岛

三、活动内容

1.引导青少年做城乡环境整治的倡导者。各级团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在20097月—8月集中开展青少年环境整治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开设专题宣传栏、开展主题摄影展等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学习垃圾分类回收、消除环境噪音、居室通风透气、控减机动车辆尾气排放等知识,树立绿色消费、绿色生活、爱护公共环境、关心公共卫生的环境保护理念,辐射带动全省群众树立环保意识,摒弃不良习俗,倡导文明行为,抵制铺张浪费,把良好行为习惯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传播到美好家园的角角落落,营造人人关心环境保护的浓郁氛围。

2.引导青少年做城乡环境整治的践行者。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开展治理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植树造林、绿化美化等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划,不践蹋草坪,不摘花摇树,主动清理地面和墙壁上的污垢,自觉清洁校园卫生,自觉打扫家庭卫生,积极参与社区清洁,就近就便,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处处做清洁的表率。各级团组织要成立青年志愿者环境整治突击队,集中力量,担当先锋,重点解决当地环境综合治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3.引导青少年做城乡环境整治的监督员。各级团组织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依托基层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网络,大力开展“国际旅游岛建设青春监督岗”创建活动,向社会广泛招募环境整治志愿监督员,对不符合国际旅游岛建设要求的不文明行为,对影响街道、社区、城市形象的不良行为及破坏生态环保、滋生脏乱差等现象进行劝阻、监督,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力争在三年内使“青春监督岗”覆盖全省各个乡镇、街道和社区,构建完善的环境整治监督网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青少年环境整治大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指导督促,做到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快速、工作上积极,全力推进青少年环境整治大行动全面开展。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级团组织要发挥共青团组织网络优势,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任务,积极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月月有反馈,确保青少年环境整治大行动落到实处。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大力宣传,扩大影响,广泛发动,强化声势,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对城乡环境整治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广泛动员青少年积极参与青少年环境整治大行动,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为统一行动,形成声势,团省委将72027日确定为本次环境整治大行动全省统一启动周,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于统一启动周期间启动本地的环境整治大行动,并于724日前将本地、本部门环境整治大行动实施方案及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情况,报送团省委办公室,同时,扎实做好行动启动及推进过程中的信息报送工作。

团省委办公室联系人:朱莹莹;联系电话:65337202;电子邮箱:gqt.hn@163.com

 

2009717

编辑:刘钦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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