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

琼团公告 发布日期:200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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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国资委、农垦、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洋浦、地矿团工委,海南军区、武警、边防、消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工青妇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中青发[2009]9号)文件精神,团省委决定,自2009年7月起,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一批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并结合团中央确定的我省试点单位,开展为期大约一年的团、队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
  团中央确定我省14个试点单位;在各直属团委推荐的基础上,团省委确定了10个类别共79个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推进步骤
  1.准备阶段(2009年7月至8月)。深入调查研究,摸清试点单位青年和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基本情况,制订具体试点方案,梳理试点工作的主要突破方向,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基础性工作。
  2.第一轮推动阶段(2009年9月至11月)。着力在创新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探索基层组织吸引和凝聚青少年的有效方式、找准活跃基层工作的有效载体、构建基层工作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努力破解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实践全团总结提炼的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工作原则和方法路径。
  3.中期总结评估阶段(2009年12月)。对第一阶段推进情况进行小结和阶段性评估,初步归纳提炼具有推广价值的探索创新经验,认真分析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经评估,团省委将命名一批创建成效突出、创建经验典型、推介价值较好的“海南省基层团建示范点”和“海南省少先队工作示范点”,进一步指导各直属团委对试点推进方案进行优化。
  4.第二轮推动阶段(2010年1月至3月)。进一步巩固第一轮推动阶段取得的成果,探索建立相关长效机制;积极借鉴其他试点单位的经验,针对中期总结评估阶段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提高。
  5.总结阶段(2010年4月至5月)。对试点的情况、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召开全省加强团、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经验交流会,深入挖掘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适当的形式向全省推广,并表彰一批直属团委和一批共青团、少先队创建示范点。
   三、工作要求
  为确保试点工作按照团中央、团省委的要求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强调如下:
  1.突出工作重点。(1)坚持党建带团建,充分借助党建工作近年来在基层形成的新格局和新成果,注意在工作空间、工作内容上尽量与党建相融合;争取党组织支持,在新兴领域探索团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创新模式。(2)着眼普遍性,注重在试点工作中紧密结合企业、农村、学校、社区等各类组织的根本功能和任务,以及不同青年群体交流、沟通、联络和聚集方式的新变化,找准并提炼出具有推广价值的普遍性规律。(3)重点研究共青团工作中长期存在、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在试点工作中积极探索干部配备、经费保障、基层组织制度设计等方面的有效做法。(4)注重推广近年来我省共青团工作形成的有效经验,进一步探索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意见》的有效举措,进一步领会和切实运用已经形成共识的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工作原则。(5)敢于破解难点问题,对于青年自组织的联系与合作、网络团建等目前仍需进一步探索的课题,要鼓励试点单位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探索有效的解决途径。
2.明确工作职责。各直属团委为试点单位的第一责任单位,团省委重点联系团中央确定的试点单位。农村、统筹城乡、机关事业单位、互联网、企业、街道社区、青年自组织、行业等8类试点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联系,工农青年部协助联系;学校、少先队试点由团省委学少部负责联系。试点单位所在市、县(区)有派驻干部的,派驻干部要将指导和推动试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试点单位所在市、县(区)没有派驻干部的,各直属团委要结合工作需要,为每个试点单位确定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团干部担任试点工作指导员。各直属团委要加强对试点工作全过程的督导,绝不能应付、敷衍,做表面文章。
3. 沟通工作动态。各直属团委要直接向团省委及时报送试点工作动态,就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采取措施等进行及时沟通,并于每阶段试点工作结束1周内报送阶段总结报告,于全部试点工作结束1个月内报送试点工作总报告。团省委将通过 网站及时发布各地试点工作的好做法,促进各试点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
4. 挖掘典型经验。各直属团委要围绕试点工作的重点任务,对试点工作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及时上报。各直属团委要注重挖掘和提炼试点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加强对共青团、少先队建设理论的深入研究,提炼普遍规律,以利全团、全队推广。
   四、组织领导
   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喆(团省委书记)
   副组长:许振凌(团省委副书记)、盖文启(团省委副书记)
   成员:朱美莲(团省委组织部部长)、牛新文(团省委学少部部长)、陈屿(团省委宣传部部长、主持工农青年部全面工作)

   团省委有关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 织 部:朱大伟   蔡笃浩
   联系电话:65337205  
   电子信箱:hntswzzb@126.com
   学 少 部:陈小龙
   联系电话:65337204
   传  真:65316140
   电子信箱:hntswxsb@163.com
   工农青年部:吴浩
   联系电话:65330161 
   电子信箱:wuhao0058@126.com

附件: 企业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街道社区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机关事业单位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市县、乡镇、农村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名单
   学校试点工作推进方案、试点单位名单
   行业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统筹城乡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青年自组织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互联网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少先队试点工作推进方案、试点单位名单  

2009年7月13日   

编辑:刘钦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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