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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关于下一阶段开展新媒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当前栏目:琼团公告阅读量:发布日期:20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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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国资委、农垦、地质局、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团委,省直、旅游、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工委,洋浦、西南中沙群岛团工委,各银行团委,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及下属单位:

   现将《 关于下一阶段开展新媒体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12年 运用微博开展工作情况通报

   2.各单位、部门官方微博认证申请表

  

  2012年10月12日

  关于下一阶段开展新媒体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的有关要求,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团组织在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团中央对新媒体工作的总体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共青团系统新媒体工作的开展,特制定下一阶段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团中央关于推动形成共青团新媒体和文化工作系统化格局的总体要求为方向,紧跟时代发展,应对青年变化,用科学发展的思维和视角不断加强运用新媒体开展团的工作的水平,将共青团组织更好地融入青年、融入社会,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目标要求。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微博工作为下一阶段新媒体工作的主要内容,加快开通团青微博,实现全省各级团组织微博覆盖到乡镇团委和各战线团委,开通数量明显增长。加强微博管理,努力提升微博更新速度、质量和整体影响力。推动共青团网站、手机媒体建设,积极开展新媒体活动,推动建设小型化、分散化、社区化的基层新媒体阵地,争取在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的若干方面取得有亮点的工作突破,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推动形成全省共青团新媒体工作较为完整的、系统化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内容

   (一)开通和认证微博(10月8日—10月31日)

   加快开通全省团青微博,完成开通微博的全部认证工作,实现认证微博数量明显增长的目标。

   1.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及下属单位:未开通微博的部室和专职团干须开通微博(新浪和腾讯均须开通)。此项工作于10月20日前完成。

   2.各市县团委:未开通微博的市县团委和专职团干,所有乡镇团委和专职团干均须开通微博(新浪和腾讯均须开通),乡镇团委开通微博的统计报送工作由市县团委负责。此项工作于10月25日前完成。

   3.各高校团委:未开通微博的高校及其二级学院以及高校专职团干须开通微博(新浪和腾讯均须开通)。高校二级团委微博开通情况由各高校团委负责。此项工作于10月25日前完成。

   4.各战线团组织:全面开展共青团各个战线团组织的微博开通认证和数据统计工作,团省委机关各部室负责相应战线的微博开通和认证工作。其中,组织部负责省直团工委微博工作;工农青年部负责全省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国有企业团委微博工作;少年部负责全省少先队辅导员微博工作;联络部负责青联委员微博工作;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志愿者微博工作。此项工作于10月31日前完成。

   (二)微博管理工作

   1.做好内容发布。做好微博信息发布、内容监控和数据统计是提升微博运用质量和整体影响力的前提和保障。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积极做好微博管理工作。

   2.指定专人管理。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及下属单位、各市县、各高校需指定一名专职团干部负责各自部门和单位的微博认证管理工作。单位、集体和品牌项目微博每天需发布5条及以上微博,保证微博活力;全省所有专职团干部的个人微博由团干部本人负责管理,2个月内完全不更新内容的认证微博将被取消认证。

   3.加强交流互动。各单位微博要注意加强互动交流,增强微博影响力,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微博应主动关注联系服务群体的微博,打造微博服务网络;各市县团委微博应积极关注联系当地党政系统、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以及青少年群体的微博;各高校团委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密切关注学生个人及社团组织的微博内容,积极回应,正面引导,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战线团组织微博应积极关注联系本单位团员青年以及所服务对象群体的微博。

   (三)组建 微博群

  由团省委根据全省各级团委上报的单位与个人微博的信息资料,联系微博运营商开通“ 微博平台”并建立官方首页,在省第六次团代会期间集体亮相。在今年11月上旬左右建成以团省委官方微博为核心、各级团组织微博呼应、团干部和优秀青年共同支持的微博群,最终形成覆盖全省青少年的微博传播服务网络。

   (四)建设团属网站

  各直属团组织要推动各自团的工作网站或青年网站建设。下一阶段,各市、县团委推动建设团的工作网站或青年网站将是我省团属网站建设的重点。已经开通网站的市县团委要加强网站管理,加快内容更新,进一步发挥网站开展工作和服务青年的作用,还未建成网站的市县要讲建设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争取尽快完成。

  (五)手机媒体

  地级市团委要积极推动开通建立团青手机报,各市县团委要开通手机短信群发平台。

  (六)新媒体活动

  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建成的新媒体阵地积极开展相适应的新媒体活动。各市县、各高校团委每年要举办1次以上主题鲜明、在本区域青少年中形成一定影响的新媒体活动(不含微博话题讨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按时完成新媒体平台建设目标。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工作特别是微博的开通认证工作。要按照方案要求,严格把好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成各市县、乡镇、有关企业团组织、高校团组织、省直各团工委、各战线团组织及全省所有专职团干部开设微博的目标任务。负责各战线微博开通、认证和数据统计的部门按时完成战线团组织微博认证工作后将认证微博统计表送交团省委宣传部,统一搭建微博群。网站、手机平台等其他新媒体阵地的建设目标也要按时推进,确保完成目标。

   2.注重培训,提升微博运用能力。下一步,团省委将加强对全省各市团干部进行专题培训。省直属团组织要加强各自下级团组织和团干部使用微博技能的培训,加强纪律要求,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认识及使用微博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研究,充分发挥微博引导功能。各级团组织要着力探索符合青少年语言习惯、具有共青团显明特色的语言体系,力求在微博语言上吸引青少年、影响青少年。要着力探索迎合青少年兴趣特点、符合共青团工作职能的内容体系,力求在微博内容上服务青少年、引导青少年。

   4.强化管理,规范微博应用。要加强微博信息安全意识,强化微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官方微博帐号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只允许1-2人管理帐号密码,出现管理人员流动、调任、辞职情况时,应及时修改密码。建立微博信息发布审批制度,一般信息由微博管理员负责发布及回复,主管领导监管;重大问题或重要回复,由微博管理员负责整理,经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发布。

   5.加强监督,促进基层团委开展新媒体工作。各省直属团组织要通过上网查看,联系网络运营商提供数据等方式加强对下级团组织新媒体运用特别是微博运用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休眠”、“门面”、“单向”和“不当”的网站和微博予以提醒与指导。

   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尽快落实工作,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本单位、本系统所有用户微博开通和认证工作,需要团省委宣传部协助认证的,填好微博认证申请表(附件2)上报至团省委宣传部。团省委将适时对各单位和团干部微博使用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

   联系人:徐燕 黄蔓钰

   联系电话:65395101

   邮箱:xcb65337207@163.com

   微博大家庭QQ群(群号:249042508)

编辑:莫力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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