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以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发展。琼海市筹建了琼海市创业孵化基地,为大中专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及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搭建和培育自主创业平台。现面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
一、孵化基地概况
孵化基地位于琼海市银海路(琼海地税局对面),地理位置极为优越,交通便利。基地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六层独栋,建筑面积143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孵化创业实体24个以上。
二、入驻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和初创企业,按程序申报获批入驻后可享受:房租物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融资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三、入驻条件 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大中专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及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对象,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提出入驻申请: 1、符合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及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且入驻后办公经营场所须在孵化基地内。 2、注册企业的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 3、创业业主原则上须参加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4、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可操作性强,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创新性,市场前景好,能有效带动就业,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6、创业个人或团队必须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能自觉服从孵化基地的统一管理,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创业风险的能力。 7、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可适当放宽入驻条件。 五、管理运行 创业孵化基地由海南天來顺实业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 1、入驻企业应严格遵守创业孵化基地有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自觉履行协议及与之有关的其他合同。
2、不能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及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不能随意变更企业经营范围,不能将自己孵化场地进行抵押、转租、转借及其他未经允许的商业活动,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孵化基地管理部门有权在孵化期内收回办公场地,停止孵化合作,且相关损失不做任何赔偿。
3、企业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团琼海市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