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根据团省委中小学校校外法治辅导员聘任工作要求,5月14日,团陵水县委在陵水县民族中学举办陵水县中小学校校外法治辅导员聘任仪式暨法治宣讲教育讲座。团县委副书记杜代勇、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静、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教研培训中心主任陈聂图出席,校外法治辅导员代表、师生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仪式。
仪式伊始,主持人介绍了全县中小学校校外法治辅导员配备情况,并宣读了校外法治辅导员聘任名单。
随后,团县委副书记杜代勇在致辞中指出,法治辅导员是学校教育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维护校园法治秩序、促进学校和社会的良好互动等重要使命。同时,呼吁全县中小学师生共与校外法治辅导员共同携手,营造一个法治、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仪式最后,由团县委、司法局、教育局等单位与会领导为校外法治辅导员代表授予聘书。
仪式结束后,校外法治辅导员符叶青律师以如何预防性侵害为主题,为在场师生进行一场法治宣传教育讲座。
符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以案释法,向学生们科普如何辨别、远离性侵害行为以及遇到性侵害时如何面对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提高学生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团陵水县委将持续依托青少年“护苗”教育实践中心、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资源,立足共青团职责,组织校外法治辅导员发挥主观能动性,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令法治教育贯穿于青少年成长的各个阶段,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