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共青团“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切实完成团省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3月23日上午,团陵水县委在县委党校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了全县“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推进会,进一步推动我县“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全县各乡镇党政分管领导及团镇(乡)委书记、村团支部书记,各中学分管校领导及团组织负责人,机关团组织负责人和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团县委全体领导干部等180人参加了会议。县委常委吴佳敏、团省委联络部部长许梅、县教科局副局长陈川泠等领导出席。
(“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推进会正式开始 团陵水县委 陈旭鹏 摄)
团县委副书记符永定首先解读了我委制定下发的《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实施方案》,着重强调各基层团组织要严格按照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教育实践开展。会上,团文罗镇委、陵水中学团委、本号镇中央村委会团支部、消防中队团支部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还结合自身实际,分享了前期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计划。
(全县各级团组织主要负责人认真研读“一学一做”相关文件 团陵水县委 陈旭鹏 摄)
团县委书记王丹丹在会上还针对教育实践工作进一步细化强调,一是要求各基层团组织要迅速领会方案要求,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把握重点,突出亮点,鼓励大家创新工作形式、丰富活动载体;三是注重结合,同步促进,要融合共青团重点工作、党政大局、自身实际,促进工作全面开展。
此次推进会进一步扩大了参会对象范围,邀请了乡镇党委分管领导及学校分管校领导参加,有效强化了重视程度,加强了工作推进力度,县委常委吴佳敏和县教科局副局长陈川泠还分别在会上针对乡镇党委分管领导和学校分管校领导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陈副局长要求学校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要督促学校团组织负责人切实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引领学生团员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最后,吴佳敏常委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团县委要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基层组织开展教育实践,各乡镇党委分管领导要以“两学一做”的要求和标准,指导和支持乡镇、村级团组织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并结合自身经历,形象生动地讲解了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的重要意义,鼓励青年团干要夯实信念、拓宽视野、独立思考,感染和带动更多青年投身共青团工作。
(县委常委吴佳敏在会上讲话 团陵水县委 陈旭鹏 摄)
下一步,团县委将严格依据工作任务进度安排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定期督导、交叉考核等形式,以从严从实的要求,指导督促各基层团组织落实“一学一做”教育实践。
(作者:团陵水县委 陈旭鹏)